2022/4/12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
居家檢疫、隔離期滿採檢 即起PCR篩檢改家用快篩
國內COVID-19(2019冠狀病毒疾病)疫情持續,經指揮中心專家會議討論通過,自即日起,原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滿PCR採檢作業改以快篩方式由民眾自行檢測及回報結果,快篩結果為陰性者,方可於期滿後解除隔離或檢疫。
居家隔離者,總共進行4次檢測,分別為隔離期間第5至7天、隔離期滿當日(接觸日次日起第10天)、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及第4天實施,原隔離期滿PCR檢測改以快篩檢測進行。
居家隔離無第10天快篩試劑者,應先以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快篩試劑執行檢測,並於隔離期滿後主動洽詢「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」,由「隔離通知書填發單位」協助轉介「現居地」地方政府衛生局所領取快篩試劑。
至於居家檢疫對象,考量國際港埠現行試劑發放作業及Omicron變異株潛伏期較短等病毒特性,檢疫期間第7天快篩調整為第10天(檢疫期滿前)執行,即於檢疫期間第3、5、10天各進行一次快篩,檢疫期滿不再實施PCR採檢作業。
尚未進行第7天快篩檢測檢疫民眾,延後至第10天執行;已完成第7天快篩檢測者,請先以原提供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使用快篩試劑執行檢疫第10天快篩檢測,並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聯繫所在地地方政府領取快篩試劑,完成自主健康管理期間2次快篩。
家用快篩試劑相當普及且效果佳,試劑特異性高達99%,對於有傳染力個案有高度鑑別力,而且可以自行操作,節省接送醫療院所時間人力,提升防疫效率。隔離及檢疫措施為防範疫情重要關鍵,民眾務必遵守隔離及檢疫期間相關事項,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