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.11.23 交通部公路總局-秘書室-公共關係科
微型電動自行車11月30日起 「掛牌、保強制險」才能上路
公路總局表示,現行以電力為主且最大行駛速率25km/h以下、車重不含電池40公斤以下(或含電池60公斤以下)屬慢車的電動自行車,因不需申請牌照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,衍生改裝、超速、交通事故增加及事故無法理賠等原因,交通部認為有必要加強管理,修法更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(下稱微電車),並增加須登記領用懸掛號牌、投保強制險及行駛道路管理等規定,行政院訂並核定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實施。
11月30日起民眾辦理微電車領牌時,需準備國民身分證(或僑民居留證)正本、印章、出廠證明、統一發票(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)、有效期間30日以上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及規費450元(號牌300元、行照150元),另移工需檢附雇主同意書(使用中車輛免附)至各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微電車實車查核(車架號碼與來歷憑證相符、車輛型式與安全審驗合格之型式相符、各部機件齊全作用正常及速限符合最大速限25公里/小時以下規定)合格後,由各公路監理機關核發牌照。公路總局為服務使用中微電車在2年內領牌方便,各監理所站與微電車經銷商、移工仲介公司、工業區、鄉鎮區公所、里民活動中心等單位合作,辦理「到點服務」車實車查核掛牌作業,相關規劃「到點服務」時間及地點,可至各監理所網站查詢或逕向各監理所(站)洽詢。
公路總局也在「監理服務網」網站設置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專區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car/car/electricBicycles/eBicyclesDoc),宣導微電車相關規定,並有多國語言圖卡供瀏覽。